1、通過可持續(xù)性評價選擇的修復技術
我國不同地區(qū)的氣候條件、土壤性質以及農田污染來源不同,導致不同地區(qū)的污染農田修復方式可能也不同,可以通過可持續(xù)性評價來選擇的修復技術。同時,針對某一特定技術設計修復方案時,也要有各方面的可持續(xù)性考慮。比如,當采取固化或穩(wěn)定化技術時,需要防止使用對土壤肥力造成破壞的鈍化劑,影響農作物的生長;當使用植物修復時,需要妥善處置重金屬富集植物,防止二次污染。另一方面,其他地區(qū)或國家的農田修復經驗也值得我們借鑒。比如,日本作為早開展農田污染土壤修復的國家之一,客土法、化學修復、植物萃取、耕地輪作等都是常用的修復手段。
2、鼓勵農田污染土壤修復的公眾參與
可以通過雇傭當?shù)剞r民參與農田污染土壤修復工作來實現(xiàn),同時可以節(jié)省修復開支,具有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植物修復是我國應用較多的農田污染土壤修復技術,目前已有農民參與修復的成功案例,并且實現(xiàn)了污染修復目標和農民創(chuàng)收。有項目專門調查了農民的生活方式和種植農作物類型的傾向,以設計契合農民習慣的修復方案。此外,還可以通過經濟補貼或者將能源植物種植與修復相結合的方式,鼓勵農民積極參與修復。
3、加強污染預防
1997—2014年,我國耕地污染比例從7.3%增至了19.4%。歷史經驗表明,污染預防是可持續(xù)環(huán)境管理的重中之重。不對污染源采取控制措施將會使農田污染防治工作在先污染再治理的道路上不斷循環(huán),甚至無法使修復達標。《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了關于加強污染源監(jiān)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的要求,但是,完善農田污染監(jiān)管體系還需多部門的共同努力。比如,為了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需要農業(yè)部頒布相關的標準和鼓勵政策。
4、經濟政策促進農田污染土壤修復
我國農田污染大多發(fā)生在經濟欠發(fā)達的農業(yè)地區(qū),以恢復土壤肥力、保障農作物生產為目的的污染農田土壤修復不影響土地的商業(yè)價值,而土地升值是污染場地修復的主要商業(yè)驅動力,導致資金更多流向工業(yè)污染場地修復,使污染農田土壤修復經濟受阻。有案例研究表明農田污染土壤修復的成本可以超過在同等面積農田種植農作物30年收益的總和。然而,修復大面積受污染農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國是人口大國,國家層面上保證充足的糧食供應以及食品安全是極其重要的。然而隨著城市化發(fā)展,我國的糧食進口依賴性越來越強,有研究顯示,到2020年我國糧食缺口可能達1億噸。從食品安全、糧食增產、農民創(chuàng)收等方面來看,農田污染土壤修復的間接效益遠大于直接效益。因此,通過更多經濟政策上的激勵為農田污染土壤修復提供驅動力是必要的。